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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科普·医保】打击欺诈骗保,维护基金安全!

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“救命钱”。欺诈骗保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。守护医保基金安全,促进基金有效使用,人人有责。

绍兴城东医院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,积极做好院内宣传工作,在全院形成浓厚的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宣传氛围。

 

哪些行为是欺诈骗保?

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、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,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。目前我国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,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:

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:

1. 虚构医药服务 ,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, 骗取医保基金;

2.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;

3.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;

4.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;

5.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;

6. 挂名住院;

7. 串换药品、耗材、物品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……

 

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:

1. 盗刷社保卡,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;

2.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、耗材、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;

3.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;

4.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、提供虚假发票等……

 

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:

1.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, 骗取医保基金;

2.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;

3. 非法使用社保卡 , 套取药品耗材等 ,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……

 

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:

1.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;

2.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;

3.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。

 

参保人请注意!自己的市民卡(医保卡)绝不可以借给别人用!

市民卡(医保卡)只能本人就医使用。拿别人的市民卡(医保卡)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。一经发现,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一般来说,将追回医保基金,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,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。

 

遇到欺诈骗保行为,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举报:

(1)电话,拨打越城医保分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:0575-89102755。

(2)写信,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越城医保分局。

(3)来访,直接到越城医保分局进行举报。

举报欺诈骗保,提供有效线索的,还可以获得奖励。

 

2018年12月,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,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,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至高奖励10万元。绍兴市越城区也相应建立了举报奖励细则,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,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。